一.
原始立場: 阿明有罪
我的立場沒有改變,因為許多資料都指出很多人都因按讚而被告
想必一定也是因為有犯法才會那麼多人不斷的提告,阿明這樣做應該已構成了妨害名譽
二.收穫或困難:
論證過程中我了解到了我們以後在網路做任何事時,都一定要經過深思熟慮,
以免誤觸法律,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在這次過程中,資料蒐集當然是一個大工程,為了防止跟他人重複,
因此我很早就開始了這項功課 ,也順利的找到了資料
不過在第二階段中為了找法律等相關資料作佐證也費了我不少功夫啊
主要參考資料:
1.http://law.moj.gov.tw/
2.http://www.edu.tw/moecc/index.aspx
2012年12月16日 星期日
130816 PART2 (20)
[Data]16:
程利宏就讀某大學應用數學系碩士班,眼看學期即將結束,幾個星期以來,程利宏將他的時間與精力,全部投注在專題研究期末報告的撰寫上,為了求得精確無誤的研究數據,他利用他家中的桌上型電腦,一遍又一遍的試算。
正當他的研究工作進入緊鑼密鼓的階段,他突然發現他的電腦「中毒」了,電腦當機而完全無法使用,讓他心急如焚,最後差一點延誤了繳交報告的最後期限。
暑假中,他想到這次有驚無險的經驗,讓他對於「電腦病毒」產生了許多好奇,他上網瀏覽了很多介紹有關電腦病毒的資訊,以及歷次電腦病毒造成危害的重大事件,他開始嘗試利用自己撰寫電腦程式的能力,也撰寫了一個病毒的電腦程式。
為了測試這個電腦病毒的威力,並且蔽人耳目以防止自己的身份曝光,他以匿名申請了一個免費的電子郵件信箱,利用網咖中的電腦發了一封標題為「地獄秘笈, For your eyes only 」的電子郵件,夾帶這個名為「地獄秘笈」的電腦病毒附加檔案,傳送給許多他認識或根本不認識的「地獄」線上遊戲的愛好者。
因為好奇而開啟該電子郵件附加檔案的收信人,他的電腦主機中便會被植入這個電腦病毒,造成該電腦常常發生無預警的自動關機,最後終至無法開機,許多電腦使用者因而損失慘重。
[Backing]16: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條規定:「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之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法。
[Qualifier]16:我認為程利宏違法
[Claim]16:我認為程利宏行為是錯誤的
程利宏就讀某大學應用數學系碩士班,眼看學期即將結束,幾個星期以來,程利宏將他的時間與精力,全部投注在專題研究期末報告的撰寫上,為了求得精確無誤的研究數據,他利用他家中的桌上型電腦,一遍又一遍的試算。
正當他的研究工作進入緊鑼密鼓的階段,他突然發現他的電腦「中毒」了,電腦當機而完全無法使用,讓他心急如焚,最後差一點延誤了繳交報告的最後期限。
暑假中,他想到這次有驚無險的經驗,讓他對於「電腦病毒」產生了許多好奇,他上網瀏覽了很多介紹有關電腦病毒的資訊,以及歷次電腦病毒造成危害的重大事件,他開始嘗試利用自己撰寫電腦程式的能力,也撰寫了一個病毒的電腦程式。
為了測試這個電腦病毒的威力,並且蔽人耳目以防止自己的身份曝光,他以匿名申請了一個免費的電子郵件信箱,利用網咖中的電腦發了一封標題為「地獄秘笈, For your eyes only 」的電子郵件,夾帶這個名為「地獄秘笈」的電腦病毒附加檔案,傳送給許多他認識或根本不認識的「地獄」線上遊戲的愛好者。
因為好奇而開啟該電子郵件附加檔案的收信人,他的電腦主機中便會被植入這個電腦病毒,造成該電腦常常發生無預警的自動關機,最後終至無法開機,許多電腦使用者因而損失慘重。
[Backing]16: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條規定:「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之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法。
[Qualifier]16:我認為程利宏違法
[Claim]16:我認為程利宏行為是錯誤的
130816 PART2 (19)
[Data]16:
張光保就讀大學期間,除了功課一級棒之外,也酷愛線上遊戲,平時除了上課唸書之外,上網玩線上遊戲,讓自己置身於虛擬世界之中,盡情享受慘烈廝殺的快感,這是他學校課業之餘,最主要的課外活動,也是感到最快樂的事情。
不過,最近他在線上遊戲「地獄」中的表現,遇到了瓶頸,他在遊戲中的虛擬人物老是遭對方幹掉,讓他感到非常的挫折與鬱卒,他既不願意再多花許多金錢 與時間去累積「功力」,也不願意向他人購買一些提升「功力」的虛擬寶物,他正為此事感到苦惱不已的時候,一個做奸犯科的念頭,在他的腦海中漸漸成形。
張光保申請了一個新的免費電子郵件信箱,濫發了一千封標題為『遊戲密笈,只和你分享』的垃圾郵件,給他認識或不認識的人,但是實際上該封電子郵件暗 藏「鍵盤側錄木馬程式」。同樣就讀該校會計資訊系的熊勝利剛好也是「地獄」遊戲的愛好者,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下載閱讀該封垃圾郵件後,被「鍵盤側錄木馬 程式」植入自己的電腦中,以致於熊勝利每次上「地獄」遊戲網站輸入自己的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時,遭到該木馬程式的側錄,並且自動透過電子郵件的系統,將 該使用者帳號及個人密碼,寄送至張光保的電子郵件信箱內。
張光保因而不費吹灰之力,取得熊勝利的使用者帳號和個人密碼後,便登入「地獄」遊戲網站,輸入熊勝利的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將熊勝利所擁有的「飛刀」、「斗篷」、「力量手套」等虛擬寶物,全部都轉移到張光保在「地獄」遊戲中的使用者帳號內,變成是張光保個人的虛擬寶物。
其後,熊勝利發現他使用者帳號中的所有虛擬寶物全部都不翼而飛,立刻向「地獄」遊戲的線上遊戲公司提出申訴, 希望該公司能回復被盜的虛擬寶物。然而,該公司卻 以「為維持遊戲世界的公平性」為由, 拒絕熊勝利的要求, 該公司主張在警方破案前,該公司無法判斷熊勝利所申訴竊盜案的真假 ,因此要求熊勝利必須向警察機關報案處理, 等到警方破案後,該公司才能歸還虛擬寶物。
[Warrant]16:電磁紀錄視為「動產」
[Backing]16: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之「無故取得電磁記錄罪」,該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Qualifier]16:我認為張光保違法
[Claim]16:我認為張光保行為是錯誤的
張光保就讀大學期間,除了功課一級棒之外,也酷愛線上遊戲,平時除了上課唸書之外,上網玩線上遊戲,讓自己置身於虛擬世界之中,盡情享受慘烈廝殺的快感,這是他學校課業之餘,最主要的課外活動,也是感到最快樂的事情。
不過,最近他在線上遊戲「地獄」中的表現,遇到了瓶頸,他在遊戲中的虛擬人物老是遭對方幹掉,讓他感到非常的挫折與鬱卒,他既不願意再多花許多金錢 與時間去累積「功力」,也不願意向他人購買一些提升「功力」的虛擬寶物,他正為此事感到苦惱不已的時候,一個做奸犯科的念頭,在他的腦海中漸漸成形。
張光保申請了一個新的免費電子郵件信箱,濫發了一千封標題為『遊戲密笈,只和你分享』的垃圾郵件,給他認識或不認識的人,但是實際上該封電子郵件暗 藏「鍵盤側錄木馬程式」。同樣就讀該校會計資訊系的熊勝利剛好也是「地獄」遊戲的愛好者,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下載閱讀該封垃圾郵件後,被「鍵盤側錄木馬 程式」植入自己的電腦中,以致於熊勝利每次上「地獄」遊戲網站輸入自己的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時,遭到該木馬程式的側錄,並且自動透過電子郵件的系統,將 該使用者帳號及個人密碼,寄送至張光保的電子郵件信箱內。
張光保因而不費吹灰之力,取得熊勝利的使用者帳號和個人密碼後,便登入「地獄」遊戲網站,輸入熊勝利的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將熊勝利所擁有的「飛刀」、「斗篷」、「力量手套」等虛擬寶物,全部都轉移到張光保在「地獄」遊戲中的使用者帳號內,變成是張光保個人的虛擬寶物。
其後,熊勝利發現他使用者帳號中的所有虛擬寶物全部都不翼而飛,立刻向「地獄」遊戲的線上遊戲公司提出申訴, 希望該公司能回復被盜的虛擬寶物。然而,該公司卻 以「為維持遊戲世界的公平性」為由, 拒絕熊勝利的要求, 該公司主張在警方破案前,該公司無法判斷熊勝利所申訴竊盜案的真假 ,因此要求熊勝利必須向警察機關報案處理, 等到警方破案後,該公司才能歸還虛擬寶物。
[Warrant]16:電磁紀錄視為「動產」
[Backing]16: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之「無故取得電磁記錄罪」,該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Qualifier]16:我認為張光保違法
[Claim]16:我認為張光保行為是錯誤的
130816 PART2 (18)
[Data]16:
胡忠信今年二十一歲,他認為他上大學根本就是個錯誤的決定,但是由於當年在父母親的期盼與壓力下,不得不順從父母的要求,他放棄自己學木刻的理想,而離家到北部上大學。
結果事實證明,由於他對於所有的課程都沒有興趣,所以經常蹺課而迷上了賭博性電動玩具,一年下來,不但輸光了父母親所給的全部生活費,還積欠了地下錢莊新台幣十五萬元的借款。
在討債公司的催討壓力下,胡忠信決定鋌而走險,利用一個免費的及時通訊帳號,便在網咖中上網販賣時下年輕人流行吸食的「搖頭丸」毒品。張盈真則是某國中二年級的學生,今年十五歲,經常逗留於網咖店,在網咖店裡,結交了許多嗜好不良的朋友,漸漸染上吸毒的習慣而不能自拔。
某日,她經由及時通訊的對話,得知胡忠信是販賣「搖頭丸」的藥頭,心中暗自竊喜,為了滿足自己的毒癮,張盈真向胡忠信購買了 100 顆的搖頭丸,二人於是相約在某家 KTV 內的包廂見面交貨,張盈真並當場服用搖頭丸,兩個人被臨檢的警方當場人贓俱獲。
[Backing]16: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Qualifier]16:我認為胡忠信違法
[Claim]16:我認為胡忠信行為是錯誤的
胡忠信今年二十一歲,他認為他上大學根本就是個錯誤的決定,但是由於當年在父母親的期盼與壓力下,不得不順從父母的要求,他放棄自己學木刻的理想,而離家到北部上大學。
結果事實證明,由於他對於所有的課程都沒有興趣,所以經常蹺課而迷上了賭博性電動玩具,一年下來,不但輸光了父母親所給的全部生活費,還積欠了地下錢莊新台幣十五萬元的借款。
在討債公司的催討壓力下,胡忠信決定鋌而走險,利用一個免費的及時通訊帳號,便在網咖中上網販賣時下年輕人流行吸食的「搖頭丸」毒品。張盈真則是某國中二年級的學生,今年十五歲,經常逗留於網咖店,在網咖店裡,結交了許多嗜好不良的朋友,漸漸染上吸毒的習慣而不能自拔。
某日,她經由及時通訊的對話,得知胡忠信是販賣「搖頭丸」的藥頭,心中暗自竊喜,為了滿足自己的毒癮,張盈真向胡忠信購買了 100 顆的搖頭丸,二人於是相約在某家 KTV 內的包廂見面交貨,張盈真並當場服用搖頭丸,兩個人被臨檢的警方當場人贓俱獲。
[Backing]16: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Qualifier]16:我認為胡忠信違法
[Claim]16:我認為胡忠信行為是錯誤的
130816 PART2 (16)
[Data]16:
張理良平日除了忙於大學研究所的課業,就是喜歡上網與網友聊天,去年二月間,他在網路聊天室認識 一名化名「國二女找緣」的女學生「小瑄」,他們先聊了一陣子,然後小瑄向他表示,因為想買價值上萬元的名牌包包,可是父母給的零用錢不夠,聽同學的慫恿, 上網找人「幫忙」,張理良看到之後當然瞭解她的暗示,於是立刻和她談好價錢,二人於是相約當晚在某家汽車旅館見面。
初見面時,張理良從她的外表無法判斷小瑄的實際年齡,但是心中懷疑小瑄可能未滿十六歲,但是美女當前,他認為機不可失,即使小瑄果真是未滿十六歲,亦在所不惜,立刻與小瑄發生了性關係,完事後,張理良很爽快地付了錢,原本以為是雙方各取所需,事情結束走人拜拜。
沒想到事隔不久,張理良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自稱是小瑄的父親,他最近發現張理良竟然和他十五歲的女兒發生性行為,怒不可抑,打算要把這件事情告訴他就讀的學校以及家人,並要向警方提出告訴。
[Warrant]16:小瑄從事網路援交
[Backing]16:「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依據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 : 「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Qualifier]16:我認為小瑄違法
[Claim]16:我認為小瑄行為是錯誤的
張理良平日除了忙於大學研究所的課業,就是喜歡上網與網友聊天,去年二月間,他在網路聊天室認識 一名化名「國二女找緣」的女學生「小瑄」,他們先聊了一陣子,然後小瑄向他表示,因為想買價值上萬元的名牌包包,可是父母給的零用錢不夠,聽同學的慫恿, 上網找人「幫忙」,張理良看到之後當然瞭解她的暗示,於是立刻和她談好價錢,二人於是相約當晚在某家汽車旅館見面。
初見面時,張理良從她的外表無法判斷小瑄的實際年齡,但是心中懷疑小瑄可能未滿十六歲,但是美女當前,他認為機不可失,即使小瑄果真是未滿十六歲,亦在所不惜,立刻與小瑄發生了性關係,完事後,張理良很爽快地付了錢,原本以為是雙方各取所需,事情結束走人拜拜。
沒想到事隔不久,張理良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自稱是小瑄的父親,他最近發現張理良竟然和他十五歲的女兒發生性行為,怒不可抑,打算要把這件事情告訴他就讀的學校以及家人,並要向警方提出告訴。
[Warrant]16:小瑄從事網路援交
[Backing]16:「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依據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 : 「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Qualifier]16:我認為小瑄違法
[Claim]16:我認為小瑄行為是錯誤的
130816 PART2 (15)
[Data]16:
陳世輝目前是某大學資訊工程系四年級的學生,平日課餘之暇,為了賺取生活費用,他在拍賣網站上販賣一些時下年輕人喜愛的商品,為了促銷起見,他必須設計一些廣告文案,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慾望。
「 2005 年夏季最新款黑色瞳孔放大片,讓妳的眼睛放大外,還多了水滴般水亮眼神」、「韓國進口黑色美容片,與台灣製造完全不一樣,效果好戴起來很舒服」,這是陳世 輝在拍賣網站上,販賣所謂「瞳孔放大片」隱形眼鏡的廣告詞,果然發揮廣告的效果,消費者購買的訂單絡繹不絕,生意好得不得了。
但是陳世輝昨天卻收到台北市衛生局的罰單,該局認定其在網路上販賣隱形眼鏡的廣告違法,因此對他開罰新台幣六萬元,讓他好生無奈。
[Warrant]16:在網路世界裡同樣也要受到相同法律的規範
[Backing]16: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款之規定:「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資料之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法。
[Qualifier]16:我認為陳世輝違法
[Rebutal]16:除非他能證明功效
[Claim]16:我認為陳世輝行為是錯誤的
陳世輝目前是某大學資訊工程系四年級的學生,平日課餘之暇,為了賺取生活費用,他在拍賣網站上販賣一些時下年輕人喜愛的商品,為了促銷起見,他必須設計一些廣告文案,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慾望。
「 2005 年夏季最新款黑色瞳孔放大片,讓妳的眼睛放大外,還多了水滴般水亮眼神」、「韓國進口黑色美容片,與台灣製造完全不一樣,效果好戴起來很舒服」,這是陳世 輝在拍賣網站上,販賣所謂「瞳孔放大片」隱形眼鏡的廣告詞,果然發揮廣告的效果,消費者購買的訂單絡繹不絕,生意好得不得了。
但是陳世輝昨天卻收到台北市衛生局的罰單,該局認定其在網路上販賣隱形眼鏡的廣告違法,因此對他開罰新台幣六萬元,讓他好生無奈。
[Warrant]16:在網路世界裡同樣也要受到相同法律的規範
[Backing]16: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款之規定:「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資料之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法。
[Qualifier]16:我認為陳世輝違法
[Rebutal]16:除非他能證明功效
[Claim]16:我認為陳世輝行為是錯誤的
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
130828案例10
據報載,曾有一高中生,開設色情網站,以招募會員的方式,提供會員觀賞猥褻圖片,半年內賺了一百萬元,但終被警方查獲。
另外,最近報上也指稱警方破獲台灣地區最大的GOGO「浮聲豔影」色情貼圖網站,該網站並跨國連結上百個國外色情網站,且提供未成年少年少女色情圖片,供網友上網觀看。
130828案例9
政大邱
姓學生於八十六年九月補修趙姓教授的課程,因不滿趙姓教授的教學及考試方式,於同年十一月兩度在網際網路校園版的電子布告欄上,以「另一種形式之強暴」為
題,張貼文章,指摘趙姓教授利用學生上課作成之摘要、抄襲學生所作之報告,作為學術論著。邱姓學生並另以大字報的方式將文章張貼於政大的言論廣場上。
130828案例8
民國八
十六年九月,某私立大學資訊系陳姓學生,在學校網站建立「無政府份子文件集」個人網頁。他並將國外相關討論群組中介紹各種炸藥製造方法、過程與威力的文
章,轉載張貼於個人網頁上,供不特定人觀看、討論。由於各類炸彈或爆裂物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若有未經許可為製造者,即屬犯罪,對於該
行為人應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科以刑責,台北地院認為陳姓學生將介紹炸彈等爆裂物之製作方法的文章轉載張貼在其個人網頁上,顯係刺激慫恿他
人犯製造炸彈等爆裂物之犯罪,而該個人網頁並未設定密碼,不特定人進入電腦網際網路後,均得任意再進入陳姓學生之個人網頁閱覽上開文章,陳姓學生刺激慫恿
之煽惑行為已置於不特定人得以共聞共見之公然狀態
130828案例7
網路上
曾經出現三封信,第一封信的內容是高價販賣「駭客防衛手冊」。第二封信的內容是有人自稱讀了該「駭客防衛手冊」後,成功破解了多人的帳號與密碼,他不但將
這本書大大地吹噓了一番,並且提供一些已破解的密碼,供人測試。第三封信的內容是撥接帳號大贈送,只要填一些資料,即贈送免費帳號。其實,這三封信都是出
自同一個人的手筆,其目的是要詐騙網友以高價來買這本書。他想藉由第二封信來讓人誤以為讀了這本書,就可以成功破解盜用他人密碼。而其所提供的已破解之密
碼,並非根據這本書的敘述破解得來。這些破解的密碼的來源是第三封信。第三封信告訴網友撥接帳號免費大贈送的好消息,但要求網友填寫將來此免費帳號所要用
的密碼。一般會上網看到此消息的人,多半已有帳號,而多數人如果擁有兩個帳號,為免麻煩,會取相同的密碼。因此很多人就乖乖地把他們在其他帳號的密碼填
上,密碼於是就輕易洩漏出去了。
130828案例6
【台灣醒報記者李長勳綜合報導】小心,社媒也有陷阱!用來與好友維繫感情、分享資訊的社群媒體,已淪為商業犯罪的溫
床!據外媒報導,FBI掌握情資指出,社群媒體如臉書、推特等都是潛在的證券詐欺管道,故派遣幹員進行長期監控,並進線索搜尋、案件調查。目前,FBI已
逮捕60名涉嫌詐欺的對沖基金交易員與分析師。

布魯克斯表示:「我敢跟你說,透過網路科技的技術,加上像推特這些社群媒體提供平台空間,兩者結合後就成了詐欺犯無往不利的新手法。」
由布魯克斯與查維斯聯手執行著名為「完美屏障」的任務,成績斐然,目前已逮捕60名涉嫌詐欺的對沖基金交易員與分析師。
本月22日,美國政府起訴了知名的SAC資本顧問公司的前員工馬修馬多瑪,因其涉嫌參與一起2億7600萬美元的證券詐欺。FBI探員表示,這是有史以來涉及資金最為「龐大」的一起案例。
據了解,SAC資本顧問公司是由知名對沖基金操盤手史帝芬柯恩催生,儘管該公司目前未因這起詐欺案而受影響,但回溯至2008年,Elan與Wyeth藥廠因藥物問題遭起訴時,有秘密人士曾向有關當局指控柯恩與2家藥廠有過交易行為。
查維斯表示:「儘管因內線交易而遭起訴的案例不斷增加,不過有些人就是喜歡鋌而走險,但我相信邪不勝正,最終沒人能逃得過FBI的法眼。」
圖說:FBI掌握情資指出,社群媒體是一個潛在的證券詐欺管道,並派遣幹員進行長期監控。目前,FBI已逮捕60名涉嫌詐欺的對沖基金之交易員與分析師。
130828案例5
簡功浩就讀於某國立大學企業管理系,在他的記憶裡,已經不記得上次到郵局寄信是何年何月的事了, 因為平時他都用家中 ADSL 寬頻? MSN 即時通所附設的免費電子郵件信箱與朋友連絡,寄送與收發電子郵件既免費又快速,還可以夾帶各種格式的電子檔案,同學生日或慶祝節日時,還可以寄送電子賀 卡,與同學或朋友聯絡感情。
但是,電子郵件信箱中的垃圾郵件卻是他的一大困擾,他平均每天大約都會收到三十封左右的垃圾郵件,為了避免自己的信箱被這些垃圾郵件所灌爆,平均每 天都要花許多時間刪除這些從未認真看過的廣告信,這些廣告信的內容真是五花八門,很多是色情網站的廣告,有些是賣化妝品、減肥藥,有些是賣金融商品,銀行 貸款等,讓他真是刪不勝刪,而且越來越質疑這些垃圾郵件的合法性。
今天剛回到家中的簡功浩,打開電子郵件信箱後,發現仍然是一堆廣告垃圾郵件,盛怒之餘,立刻打電話向他所用的 ISP 公司抱怨,沒想到對方竟回應說,因為目前管理垃圾郵件的法案還沒有通過,所以目前無法可管,只能建議他下載過濾垃圾郵件的軟體加以防堵外,並沒有其他有效 的方法。
130828案例4
莊宗穎與他十二歲的弟弟成長在一個單親家庭中,他的母親是個忙碌的生意人,一個人單獨經營一家小吃店,忙於生計的她與孩子們相處的時間少之又少,她早上出門時,孩子們還沒起床,晚上回家時,孩子們都已經睡了,對孩子的管教只能順其自然,有時真感到力不從心。
今年考上國立大學的莊宗穎,為了減輕母親的經濟負擔,並為母親分勞,下了課就回家料理家務,並照顧弟弟的生活起居及輔導他的課業,最近莊宗穎發現他 弟弟迷上了網路,他每天放學回家後,便將自己關在房間內整晚「掛」在網路上,常常忘了吃晚飯,學校的家庭作業也都是應付了事,莊宗穎不禁擔心弟弟在網路上 去一些色情網站或交到壞朋友,他擔心弟弟如果學壞了,母親一定會怪罪於他。
莊宗穎雖然自己有網路使用的經驗,但是對於即將步入青春期的弟弟,他究竟應用什麼方式輔導弟弟的上網行為,以免弟弟不要在網路上迷失自我或遭到不法份子的傷害呢?
130828案例3
胡忠信今年二十一歲,他認為他上大學根本就是個錯誤的決定,但是由於當年在父母親的期盼與壓力下,不得不順從父母的要求,他放棄自己學木刻的理想,而離家到北部上大學。
結果事實證明,由於他對於所有的課程都沒有興趣,所以經常蹺課而迷上了賭博性電動玩具,一年下來,不但輸光了父母親所給的全部生活費,還積欠了地下錢莊新台幣十五萬元的借款。
在討債公司的催討壓力下,胡忠信決定鋌而走險,利用一個免費的及時通訊帳號,便在網咖中上網販賣時下年輕人流行吸食的「搖頭丸」毒品。張盈真則是某國中二年級的學生,今年十五歲,經常逗留於網咖店,在網咖店裡,結交了許多嗜好不良的朋友,漸漸染上吸毒的習慣而不能自拔。
某日,她經由及時通訊的對話,得知胡忠信是販賣「搖頭丸」的藥頭,心中暗自竊喜,為了滿足自己的毒癮,張盈真向胡忠信購買了 100 顆的搖頭丸,二人於是相約在某家 KTV 內的包廂見面交貨,張盈真並當場服用搖頭丸,兩個人被臨檢的警方當場人贓俱獲。
130828案例2
李曉洋就讀於某國立大學電機系,他是一位標準的職棒迷,平日除了熱衷觀看國內各項職業棒球比賽 外,更自行架設了一個職棒網站,提供國內職棒的各項比賽資訊,以及職棒球星們的動態花絮,供人上網瀏覽查詢,並設置有討論專區,提供愛好國內職棒的粉絲 們,上網交換心得並相互交流,由於該網站的網頁內容生動,各項資訊既及時又豐富,每天都能吸引上萬名的網友上網瀏覽。
最近,李曉洋看到國外有 www.sportingbet.com 等運動型賭博網站將來台成立據點的新聞,靈機一動,決定在其既有網站上,增加以單場勝負對賭決定輸贏的「職棒遊戲」方式,提供職棒同好上網簽賭。
幾經測試之後,李曉洋的「職棒遊戲」網頁終於開張營運,且透過各大BBS佈告欄加以廣為宣傳,並宣稱其所架設的網站畫面精美、絕對公正、新鮮刺激、不用花大錢即可享受「贏」的快感。
該網站採會員制,加入會員必須事先預付金額以購買一定點數,點數可以國內劃撥或轉帳等方式購買,李曉洋於收款後,馬上會提供會員帳號、使用者密碼以 及所購買的點數,讓玩家馬上置身於職棒競賽的勝負刺激之中,玩家如欲將點數兌換現金,李曉洋也會於三日內以國內劃撥或轉帳的方式,支付會員所兌換的現金。
吳冬梅便是該網站的會員之一,她沈溺於該網站的「職棒遊戲」之中,不可自拔。
130828案例1
【蔣永佑、郭芷余╱綜合報導】臉書(Facebook)按「讚」也被告?專賣Dr.
Martens(馬汀大夫鞋)的知名潮店「夠壞堂」前老闆胡晶南,2年前另辦《滾》雜誌經營不善倒閉,疑似積欠薪水,前員工在臉書抱怨卻被胡男告妨害名
譽,連回應po文按「讚」的網友路人甲都被告,前員工Eric向《蘋果》投訴:「(胡)欺人太甚!」
全案發生在去年8月3日,夠壞堂前員工愛蜜麗在臉書po文:「該死的!為什麼其他人都拿到5月份薪水,就我沒有?既然這樣又幹嘛傳簡訊來說7月底可以拿到?當白癡在耍喔?」曾在《滾》雜誌工作也被欠薪的Eric留言「哇靠,夜壺真的有夠臭,下地獄去吧!」
事隔一年,家住北部的Eric竟收到高雄地檢署傳票,上月底他前往板橋地檢署遠距視訊出庭,才知是前老闆胡晶南(42歲)針對此留言告他妨害名譽。另名許小姐僅因在另篇抱怨的臉書網誌中按讚,也一併被告。「以後誰還敢玩」
來源:http://wotupset.blogspot.tw/2011/10/blog-post_22.html
全案發生在去年8月3日,夠壞堂前員工愛蜜麗在臉書po文:「該死的!為什麼其他人都拿到5月份薪水,就我沒有?既然這樣又幹嘛傳簡訊來說7月底可以拿到?當白癡在耍喔?」曾在《滾》雜誌工作也被欠薪的Eric留言「哇靠,夜壺真的有夠臭,下地獄去吧!」
事隔一年,家住北部的Eric竟收到高雄地檢署傳票,上月底他前往板橋地檢署遠距視訊出庭,才知是前老闆胡晶南(42歲)針對此留言告他妨害名譽。另名許小姐僅因在另篇抱怨的臉書網誌中按讚,也一併被告。「以後誰還敢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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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130816案例10
王至浩是上一波「網路泡沫化」的犧牲者,他原本任職於一家頗為知名的網路資訊公司,正當一切前途看好之際,沒想到不到二年光景,網路幻夢破滅之後公司倒閉,加上國內經濟衰退與產業外移,王志浩從一名網路技術人員,一夕之間變成了無業遊民,已經半年賦閒在家。
由於求職的不斷碰壁,家中妻小的食指浩繁,在經濟的沈重壓力下,王至浩被迫鋌而走險,其在網路上架設一個與國內知名的萬利銀行網站首頁完全相同的網 頁,並以該銀行的名義,發出數十萬封偽造的電子郵件, 該郵件標題為「銀行系統轉換,重新登錄」,要求該銀行的網路銀行用戶,點選該郵件上的網頁鏈結,進行網路銀行帳戶號碼與個人密碼的重新確認。
黎淑芬就讀於北部某大學國際企業系三年級,她也是上述萬利銀行網路銀行的用戶,她收到上述的電子郵件並依照其上的指示,發現所鏈結的網頁確實是與萬 利銀行的網站首頁一模一樣,因此不疑有他,便在該網頁上登錄了自己的銀行帳戶號碼與個人密碼,王志浩利用上述騙得的帳號與密碼,將黎淑芬的帳戶餘額新台幣 五萬餘元,轉帳至自己所設的一個銀行人頭帳戶中。
http://www.edu.tw/moecc/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5418
130816案例9
楊經伯雖然經常在家中上網,打發無聊時間,不過他多半是找人聊天,或者是毫無目標地東看看、西看看,他發現網路上的購物網站真是多如雨後春筍,而網站上所賣的各種商品,更是令人眼花撩亂,許多的網頁都設計得美輪美奐,賞心悅目。
某日,他發現一家名為「 DigiLife 」之網路商店,販售許多名牌的電子產品,如數位相機、電腦、 MP3 數位播放器、手機等,該網路商店的商品售價,均較一般連鎖通路商店的市價便宜三成左右,尤其其中有一款他夢寐以求之數位相機,居然「只限今天,回饋客戶, 下殺市價五折」。
喜出望外的楊經伯,便興沖沖地加以點選購買,在並其訂購網頁上輸入個人姓名、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寄送地址、電子郵件地址等個人資料,並且依照其網頁上的指示,急忙衝到附近的郵局,將購買的價款以 ATM 轉帳的方式,轉入對方的銀行帳戶中,以便購買該商品。
但是,過了「 DigiLife 」網路商店所保證的三日送達期間,楊經伯卻始終不見商品寄來,也未接獲來自該網路商店的任何通知,楊經伯充滿狐疑上網企圖登入該網站一查究竟,才發現該網 站已不存在,而且已經有數十人與他處境相同,都是上該網站購物而被受騙上當,以致血本無歸。
http://www.edu.tw/moecc/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5377
130816案例8
陸建民與程曉君是中部某私立大學教育系三年甲班的同班同學,也是該班相戀已久有名的「班對」,過去幾年來,兩人在學校中不論是上課還是參加活動,總是出雙入對,形影不離,讓班上同學們好生羨慕。
陸建民同時也是該校學生社團「攝影社」的社長,平日課餘之暇,便會帶著心愛的女友,到各地名勝出遊攝影,拍下許多美麗的照片,程曉君當然便是他攝影作品中最美麗的模特兒。
不料,這學期的某一天,陸建民在偶然的情況下,竟然發現 程曉 君背著他與在碩士班就讀的學長暗中交往,兩人因而爆發激烈的口角,雙方大吵一架後,陸建民無法容忍他的女友竟然暗中「劈腿」,因此憤而與程曉君分手。
與 程曉君分手之後,陸建民過著生不如死的日子,每天渾渾噩噩,但卻經常看到 程曉 君與那位學長在校園中攜手漫步,甜甜蜜蜜有說有笑的樣子,讓他實在無法釋懷。一天晚上,他利用照片編輯軟體,將某色情網站上的 AV 女優全裸照片,移除頭部的面容,移花接木在過去他幫 程曉 君所拍攝的風景人像照片上,並將合成後的裸體照片,上網貼圖在著名的「有名小站」網站上的「自拍裸照」貼圖區中。
http://www.edu.tw/moecc/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5333
130816案例7
林立志自幼品學兼優但卻身體殘疾,加上個性內向,在他考上大學以前,一直都沒有交過女朋友,上了大學之後,他是多麼希望能和其他的男同學一樣,有一位心愛的女友與他相伴,一同分享愛情的甜蜜,但是迄今他還是一個人獨自尋尋覓覓中。
今年八月上旬,他在蕃薯籐網站的視訊聊天室,認識一名自稱是大學美術系畢業的女網友「小惠」,一開始兩人便相談甚歡,後來便經常在視訊聊天室中聊天 與談心,小惠的貼心與關懷,真讓林立志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因此毫不保留地將自己的姓名、住家地址與就讀學校等個人資料,都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對方。
某日,他和小惠又在網路上聊天,對方卻百般性暗示說寂寞難耐,小惠索性透過視訊畫面,脫得一絲不掛面向他求愛,也要求他脫光光,一同玩起性愛遊戲。兩人從此以後每隔二、三天,就上網透過視訊進行虛擬性愛,也讓林立志誤以為找到人生的真愛而越陷越深。
直到上個星期的某一天,當他上網與小惠交談時,作夢也沒想到,突然視訊畫面中出現一名男子,聲稱林立志在視訊聊天室中的性愛鏡頭都已經被他拍下來了,並威脅要拆穿他品學兼優的假面具。
http://www.edu.tw/moecc/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5413
130816案例6
張曉輝就讀於南部某科技大學休閒管理系二年級,個性活潑外向,是一個充滿年輕活力的陽光男孩,他最喜歡和好友們聚在一起,無憂無慮談天說笑,打打鬧鬧,同學們也喜歡和他在一起,因為他是一個搞笑大王,只要有他在的地方,便充滿了歡笑。
某日,因為是他二十歲的生日,一干死黨好友與他一起到 KTV 為他慶生,大家又唱歌又喝酒,氣氛 high 到不行,大家都玩瘋了。竟然有人提議,為了要慶祝張曉輝的「成年禮」,起鬨要張曉輝拍下他人生的第一張裸體寫真,在酒精的催化下,張曉輝半推半就地由他的 好友用手機拍下了一張裸露性器官的裸體照片。
為了讓更多人分享他二十歲生日的歡樂,事後他將當天在 KTV 慶生的照片三十多張,張貼在該校他的個人網路相簿上,供大家上網瀏覽,上述照片中包括了那張裸體照片。
許多網友發現後深覺不雅,向某報紙爆料,痛批有礙觀瞻,經該報記者向該校校方查證,該校證實確有此事,已要求張曉輝立刻將該張照片刪除。
http://www.edu.tw/moecc/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5340
130816案例5
蔡志祥今年剛考上某國立大學資訊工程研究所碩士班,由於就學期間每個月可以領到新台幣三千元左右的助學金,他決定用這筆錢為自己買一台筆記型電腦,以完成多年來的心願。
蔡志祥聽說筆記型電腦在網路商店的售價,相較實體賣場的售價,通常便宜甚多,因此決定上網瀏覽,尋找電腦功能既符合所需,又不會超過購物預算的商 品。但是,由於他過去曾有過不愉快的上網消費經驗,因此蔡志祥此次上網購物特別小心,尤其留意每家網路商店是否在其網站上,清楚標示該公司之基本資料、商 品的介紹、商品的費用、遞送方式、付費方式及期限、退換貨原則及方式、申訴處理機制等,以保障自己身為消費者的權益。
販賣筆記型電腦的網路商店,雖然多如天上繁星,但是就上述資訊的提供而言,蔡志祥發現有的商店網站上完全沒有提供任何資訊,有的商店則是提供的資訊並不完整,因此在此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下,是否仍然決定上網購買?令蔡志祥無法加以判斷而裹足不前,不敢輕易嘗試。
蔡志祥也發現有的商店網站之網頁上,會標示某種的信賴標章,例如台北市電子商務消費者協會( SOSA )所頒發的「優良電子商店」標章、「 資訊透明化年度信賴 標章」 … 等,究竟這些信賴標章代表之意涵為何,在這些網路商店上消費,就真的能獲得較多交易安全的保障嗎?
http://www.edu.tw/moecc/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5380
130816案例4
吳小安家住新店,他患有憂鬱症,過去並曾有自殺未遂的紀錄,由於與妻子相處不睦,兩人經常吵架,最近更遭妻子向法院訴請離婚,因此吳小安終日無心工作,流連網咖以排遣心中的鬱悶。
朱中宏家住高雄,從小文靜內向,喜怒哀樂不形於色,總讓人摸不清他的想法。他大學畢業後也沒有交女朋友,原本在一家補習班任教,最近不知何故辭了去工作,整天關在房間裡上網耗時間。
家住新竹的黃大隆,國中畢業後就沒有繼續升學,退伍後找了幾份工作,都做不久就離開了。幾個月前,在附近一家家具行工作,卻因為與女友分手,心情不好而辭職,整天待在家裡上網,與網友聊天或玩線上遊戲,很少出門。
他們三人原本都不認識,但是卻都上網瀏覽名為「唐亮哲與五箇寫手」與「陶子的美麗與哀愁」的網路部落格,其留言版上的內容,「請教我怎麼死法?有哪些死法最好?」,還有人相約「有誰要燒炭的?一起吧!」,內容令人膽顫心驚。
三人因為在該網站聊天室聊天而認識,時常彼此分享自己痛苦的心情,由於該部落格內提供了許多自殺的方式及訊息,有人更在網站上鼓勵大家去自殺,以結 束自己活著所受的痛苦,三人心有同感而萌生自殺的念頭,有一天便以手機簡訊相約在一間汽車旅館的房間內,以燒炭的方式一起自殺身亡。
http://www.edu.tw/moecc/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5335
130816案例3
何利民就讀於某私立大學中文系三年級,雖然聽說許多人常有不愉快的上網消費經驗,但是他個人對於在網路上購物,始終抱著好奇與嚐新的態度,認為自己只要小心謹慎且不貪小便宜,網路購物仍然是現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費方式之一。
何利民最近想要選購一個 ipod mp3 數位播放器,由於電子產品在網路商店的售價,通常較實體賣場的售價便宜甚多,因此何利民決定上網購物,而且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他 選擇到標示有台北市電子商務消費者協會( SOSA )「優良電子商店」信賴標章之網路商店去選購,他付款新台幣二千元之後,果然在對方所承諾之期間內收到商品。
但是交貨後一個月,該 mp3 數位播放器卻經常發生無法正常播放音樂的情形,經何利民向該網路商店反應要求免費修理,對方卻以係個人操作不當為由,同意修理但是要求何利民負擔維修費用,何利民則認為該商品尚在保固期間內,堅持對方應該免費維修,雙方因此而僵持不下
http://www.edu.tw/moecc/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5382
何利民最近想要選購一個 ipod mp3 數位播放器,由於電子產品在網路商店的售價,通常較實體賣場的售價便宜甚多,因此何利民決定上網購物,而且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他 選擇到標示有台北市電子商務消費者協會( SOSA )「優良電子商店」信賴標章之網路商店去選購,他付款新台幣二千元之後,果然在對方所承諾之期間內收到商品。
但是交貨後一個月,該 mp3 數位播放器卻經常發生無法正常播放音樂的情形,經何利民向該網路商店反應要求免費修理,對方卻以係個人操作不當為由,同意修理但是要求何利民負擔維修費用,何利民則認為該商品尚在保固期間內,堅持對方應該免費維修,雙方因此而僵持不下
http://www.edu.tw/moecc/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5382
130816案例2
宋小文是某大學機械系三年級的學生,也是機車一族,舉凡上學出遊都是靠他的野狼一二五。某日,宋小文前往居家附近的一家機車行,詢問有關機車輪胎的價錢,但是當天他並沒有在該機車行更換機車輪胎。
事後,他在某網站留言版上,發表了一篇標題為「黑店」的文章,該文章的內容是有關他詢問該機車行機車輪胎的心得感想,該文章中指稱該機車行是「黑 店」,以及「將二手胎整理得跟新的一樣,還拿來當作全新輪胎賣」等,具體指責該車行誇大商品的效果,並抬高售價欺騙消費者的行為。該文章還以該機車行的老 闆ㄒ恤背後印著「非常機車」的字樣,調侃該老闆「應該是二手車店騙不夠,再出來騙的吧!」。
該機車行老闆王大宇原本並不知道被人上網批評,後來經由上網友人的告知,並將宋小文的文章列印下來給他看,王大宇得知後氣憤難耐,認為宋小文在網站留言版上張貼內容不實的文章,供不特定人上網瀏覽觀看,並任人轉寄散佈,已經嚴重損害他的商譽,導致該機車行生意一落千丈
http://www.edu.tw/moecc/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5334
事後,他在某網站留言版上,發表了一篇標題為「黑店」的文章,該文章的內容是有關他詢問該機車行機車輪胎的心得感想,該文章中指稱該機車行是「黑 店」,以及「將二手胎整理得跟新的一樣,還拿來當作全新輪胎賣」等,具體指責該車行誇大商品的效果,並抬高售價欺騙消費者的行為。該文章還以該機車行的老 闆ㄒ恤背後印著「非常機車」的字樣,調侃該老闆「應該是二手車店騙不夠,再出來騙的吧!」。
該機車行老闆王大宇原本並不知道被人上網批評,後來經由上網友人的告知,並將宋小文的文章列印下來給他看,王大宇得知後氣憤難耐,認為宋小文在網站留言版上張貼內容不實的文章,供不特定人上網瀏覽觀看,並任人轉寄散佈,已經嚴重損害他的商譽,導致該機車行生意一落千丈
http://www.edu.tw/moecc/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5334
130816案例1
霍元乙自就讀中部某私立大學農業經濟系一年級開始,便在該校的教務處當工讀生,他的主要工作就是 協助將該校註冊學生的個人資料建立電子檔案,因此他可以接觸到該校大量的學生個人資料,包含學生本身年籍資料、通訊地址、電話號碼、家長年籍資料及職業 等,從完整的在學生學籍資料,到歷屆畢業生通訊錄等電腦檔案,可說是鉅細靡遺。
這學年又即將結束,每年的暑假都是該校學生參加校外補習班補習,以準備明年畢業時報考研究所的旺季,由於補習班同業間競爭激烈,每家補習班都想掌握該校每屆學生的個人資料,以便利用該個人資料,招攬學生參加補習。
狀元補習班的老闆洪大功得知霍元乙在該校教務處打工,隨時可以輕易取得該校全體學生的個人資料,因此表示願意僱用霍元乙為該補習班的駐校專員,只要 霍元乙提供該校學生的個人姓名、就讀系級、電子郵件地址或手機號碼,每一筆資料將可獲得新台幣五元,霍元乙心想這是個輕而易舉的工作,但是不知道是否合法?因此考慮甚久,苦惱不已。
http://www.edu.tw/moecc/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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