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

130828案例5


簡功浩就讀於某國立大學企業管理系,在他的記憶裡,已經不記得上次到郵局寄信是何年何月的事了, 因為平時他都用家中 ADSL 寬頻? MSN 即時通所附設的免費電子郵件信箱與朋友連絡,寄送與收發電子郵件既免費又快速,還可以夾帶各種格式的電子檔案,同學生日或慶祝節日時,還可以寄送電子賀 卡,與同學或朋友聯絡感情。
 
但是,電子郵件信箱中的垃圾郵件卻是他的一大困擾,他平均每天大約都會收到三十封左右的垃圾郵件,為了避免自己的信箱被這些垃圾郵件所灌爆,平均每 天都要花許多時間刪除這些從未認真看過的廣告信,這些廣告信的內容真是五花八門,很多是色情網站的廣告,有些是賣化妝品、減肥藥,有些是賣金融商品,銀行 貸款等,讓他真是刪不勝刪,而且越來越質疑這些垃圾郵件的合法性。
 
今天剛回到家中的簡功浩,打開電子郵件信箱後,發現仍然是一堆廣告垃圾郵件,盛怒之餘,立刻打電話向他所用的 ISP 公司抱怨,沒想到對方竟回應說,因為目前管理垃圾郵件的法案還沒有通過,所以目前無法可管,只能建議他下載過濾垃圾郵件的軟體加以防堵外,並沒有其他有效 的方法。

1 則留言:

  1. 130816 PART2 (14)
    [Data]16:許多人濫發垃圾郵件
    [Backing]16:刑法之第三百六十條規定:「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意圖以濫發電子郵件為手段,造成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例如灌爆他人電子郵件信箱,致生公眾或他人之損害,例如造成 ISP 業者當機或用戶無法收發電子郵件
    [Qualifier]16:我認為濫發垃圾郵件違法
    [Rebutal]16:除非他有正當理由
    [Claim]16:我認為濫發垃圾郵件行為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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